第67章 大战

喝杯酒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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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爷惊慌失措的声音响起:“准备开枪!准备开枪!”

    本来,以僵尸的速度,可以在刘爷还没有开枪,就抢先一步冲到他们的面前。

    但是,这些僵尸,却在距离他们几十米之时,忽然间整齐划一的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些僵尸,不以杀人为目的,所求的,就是用最短的时间,将这些人全部打昏,让他们失去战斗力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极其困难的挑战。

    这些人手中有一百多支枪,这是很危险的。

    危险的点不在于怕他们打伤僵尸,怕的是他们误伤了自己。

    这么多人,一旦开枪,造成乱象,一窝蜂的,就不免他们会开枪打伤自己。

    因为有这个顾忌,钟须友便越发显得束手束脚。

    在威大爷的府上。

    院子中,有白烟滚滚,那是黄虾特有的烟蛊,有火盆无数,摆列称一个奇怪的阵法。

    钟须友额头上已经流下了汗水,他端起一大盆水咕嘟咕嘟灌下。

    手中,握着黄虾的骷髅锤子,敲打在人皮鼓上。

    嘴巴里,开始念念有词,都是晦涩难懂的巫语。

    随着骷髅锤子和人皮鼓以某种神秘的旋律响动,咒语的音符以诡异的方式附和。

    在距离治安大队不远的那条街道上,那些僵尸又开始有了动作,以极其僵硬的方式,缓缓的逼近刘爷等人。

    噼里啪啦~~~

    无数的枪声响起,火花四溅。

    那些僵尸,有很多都被子弹撞飞出去,但是很快又都爬起来,继续往刘爷等人逼近。

    “刘爷~~这些是什么玩意?怎么打不死?”

    “~~~僵尸!这是僵尸!快跑!”

    其中有一些认出来这是僵尸,当他们发现用子弹打不死之时,便都被吓得脸色苍白,双腿发软。

    于是,有的人开始逃了。

    在威大爷的府上,钟须友发现那些人开始逃,并没有担忧,反而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因为这帮人不聚在一起,对于钟须友来说是好事。

    这么多人聚在一起,本身阳气就很足,对僵尸身上的阴气有影响。

    但更重要的是,他们这么多人在一起,手里还有枪,一旦混战起来,只怕会有伤亡。

    钟须友不是担心僵尸伤亡,而是担心他们伤亡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他们开始溃逃,对于钟须友来说,是一个好事。

    钟须友的汗水哗啦啦流下,他目光看向祥林嫂。

    祥林嫂是钟须友主动喊到威大爷府上来的。

    现在钟须友做的这个法,属于一个超大法术。

    控制一百多个僵尸,是极其消耗体力的,所以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。

    每当钟须友虚弱之时,杀一只公鸡,取其血来滋补。

    旁边站着的祥林嫂,开始杀公鸡,将公鸡血装在碗里,递给钟须友。

    钟须友咕嘟咕嘟喝了一大碗,疲惫的精神才恢复过来。

    控制一百多个僵尸,控制他们的一举一动,这不管是对于谁,都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事。

    就像是打游戏,谁也没办法同时操控一百多个游戏角色。

    所以钟须友并没有试图去操控所有僵尸,他只是在关键时候给僵尸发送一些命令而已。

    比如说,刚才快接近刘爷等人之时,他发送了一个停止的命令,僵尸就全部停止了。

    而现在,钟须友再次给僵尸发动命令——打昏面前这些人。

    这个命令发送出去之后,打昏刘爷等人就会变成僵尸的本能。

    就像是僵尸渴望吸血一般,打昏刘爷等人,对于僵尸来说,和嗜血的本性同等重要。

    一百多个僵尸猛地冲过去,扑向了刘爷等人。

    只有一个僵尸,略略要落后一些,这个僵尸正是茅坚的尸体。

    茅坚本来在一百多个僵尸当中,显得并不突出。

    但是此刻稍稍落后一些,就立刻显得突兀起来。

    从茅坚的动作来看,明显要比其他僵尸要机械一点、迟钝一点。

    而从茅坚的眼神来看,却又要比其他僵尸灵动一些,干巴巴的眼珠,不知道为何,竟然给人一种有神的感觉。

    实际上,茅坚此刻是完全由钟须友控制的。

    钟须友远在威大爷的府上,他想要操控这些僵尸,一定需要有一双眼睛和一双耳朵。

    这样他才可以了解现场是什么情况,好方便他随时发放命令。

    而茅坚,作为一个修炼长生的人,有足足两百多岁。

    其肉身条件极好,正好可以用来做钟须友神魂附体的对象,充当钟须友的眼睛和耳朵。

    茅坚时刻注意着战况,一旦发现哪个僵尸动作太大力,有打死对手的风险。

    钟须友便会察觉,立刻停止目标僵尸的动作,免得伤了人命。

    深夜中,街道上一片乱象。

    刘爷手中握着驳壳枪,对准一个僵尸噼里啪啦开了四枪,将所有子弹打空之后,却发现僵尸虽然被打得浑身破烂,却依旧还是活蹦乱跳。

    猛地朝刘爷扑了过来。

    刘爷顿时就是脑海一片苍白,他觉得自己这一次死定了。

    想起这短暂的一生,他还有很多事没做哩!还有很多理想没有去实现呢。

    刘爷最想去的地方,就是十里洋场的浦东。

    那里,纸醉金迷,是他最向往的地方。

    本来打算在这里挣点钱,等老了之后,就去浦东当寓公养老。

    谁也想不到,自己会死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太平镇,真是悲哀啊!

    这以上的,就是刘爷心中的想法,他还以为今天他必死无疑呢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忽然有一个人扑向了僵尸,挡住了僵尸对刘爷的攻击。

    这人正是刘爷的心腹手下:“刘爷!您快跑!我挡住它!”

    刘爷这时候,是又感动又伤心,但最终为了自己的小命,只好踉踉跄跄的朝远处逃去。

    刘爷跑得太快,跑得太急,要是他回头看一眼,就会发现,其实僵尸压根没有杀心。

    刘爷那个心腹手下,被僵尸抓住之后,没有吸他的血,没有掐死他,只是将他打昏而已。

    太平镇里,没有几只狗,所以也基本上听不见狗叫声。

    刘爷踉跄着跑,后面是僵尸的追兵,他越是跑,越发现人越少。

    本来,他们这一帮人,足足有好几百人。

    但是跑着跑着,现在就只剩下几个孤单的身影,这几个人,分别朝不同的方位跑去,便只剩下刘爷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他意外的闯进了一个巷子。

    这个巷子很狭窄,只够一个人过,而且巷子尽头,是一户人家。

    这户人家高墙大院,似乎也是一个比较有资产的中产阶级。

    刘爷啪啪啪的砸门,里面有人传来问话声:

    “谁啊?”

    “快开门!”刘爷大声吼道,他们三十六家字头,平日里那都是耀武扬威的主,此刻虽然狼狈,却也横得很。

    “快点!我告诉你们!老子是大刀会的刘爷。”

    巷子外已经传来的脚步声,刘爷的心脏也已经提到了嗓子眼。